隆化县人大常委会
关于接受张广西辞去隆化县人民政府
副县长(挂职)职务的决定
( 2018年6月28日 隆化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通过)
隆化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根据《地方组织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决定接受张广西辞去隆化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须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二0一八年六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