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4月25日隆化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隆化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根据《地方组织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决定接受郝岩辞去隆化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挂职)职务,须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