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台背景: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关于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打赢蓝天保卫战的决策部署,落实市交通运输局、生态环境局、财政局、商务局、公安局关于印发《承德市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淘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承交执法〔2020〕232号)文件要求,加快推进交通运输行业柴油货车污染治理,切实降低柴油货车污染,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落实柴油货车淘汰工作主体责任,建立淘汰工作机制,按照确定的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淘汰任务数量,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建立淘汰工作台账、列明车辆清单,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完善的奖励补助政策,形成淘汰实施方案。
完成淘汰70%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目标。制定对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禁行、限行政策并组织实施,公示淘汰车辆及奖补金额信息,安全稳妥发放奖补资金鼓励提前淘汰。多部门联合开展淘汰工作全面核查,严肃处理弄虚作假、违规违纪问题。
力争2020年底前完成剩余的30%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淘汰任务。2021年6月底前完成淘汰收尾工作。并对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淘汰工作开展全面总结。
各乡镇、有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深刻领会推进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淘汰工作的重要意义。
各乡镇、有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工作谋划,压实工作责任。交通运输部门会同生态环境、财政、发改、公安等部门要结合实际,成立工作专班,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加快推进淘汰工作。
各部门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合理的激励政策,对提前淘汰车辆予以奖补。县财政要足额安排补助资金支持淘汰工作。
各乡镇、有关部门要加强统筹调度,明确重点工作任务、阶段性目标和时间节点,推进柴油货车淘汰工作任务落实。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舆论引导作用,加大宣传力度,采取多种形式,利用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等,开展宣传普及活动,加强法律法规政策宣传解读,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引导社会各界理解支持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动员全民参与和监督,共同推动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淘汰。
充分考虑道路货运行业经营特点,合理把握工作节奏和力度,既要确保完成淘汰任务目标,也要确保车主合法权益和生活保障不因淘汰工作而损害。关心淘汰车辆车主后续的生产经营意愿,对有意愿更新车辆继续运营的,在财政补助申领、车辆购置更新、注册登记手续办理等环节,给予必要的帮助支持。加强研判稳定风险,注重信息和舆情收集,科学制定应急预案,切实强化部门联动和上下联动,妥善处理应对可能出现的行业稳定问题,积极稳妥推进。
隆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隆化县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淘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