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化县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淘汰工作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2020-10-2908时58分 浏览次数:

出台背景: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关于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打赢蓝天保卫战的决策部署,落实市交通运输局、生态环境局、财政局、商务局、公安局关于印发《承德市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淘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承交执法〔2020〕232号)文件要求,加快推进交通运输行业柴油货车污染治理,切实降低柴油货车污染,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按照中央关于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和省、市工作要求,坚持政府领导、部门协同、疏堵结合、合理引导、积极稳妥、确保稳定的原则,以深化柴油货车污染防治为主线,以中重型营运柴油货车为重点,加快老旧柴油货车淘汰,推进车辆结构升级,推动绿色货运发展,有效降低交通运输行业污染物排放总量,促进县域空气质量进一步改善。

工作目标:截至2020年9月30日,我县有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952辆。2020年10月底前要完成淘汰任务的70%,即666辆,力争2020年底前全部完成淘汰任务目标。

实施步骤:

(一)启动阶段(即日起至2020930日前)

落实柴油货车淘汰工作主体责任,建立淘汰工作机制,按照确定的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淘汰任务数量,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建立淘汰工作台账、列明车辆清单,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完善的奖励补助政策,形成淘汰实施方案。

(二)开展阶段(2020101日至202010月底)

完成淘汰70%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目标。制定对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禁行、限行政策并组织实施,公示淘汰车辆及奖补金额信息,安全稳妥发放奖补资金鼓励提前淘汰。多部门联合开展淘汰工作全面核查,严肃处理弄虚作假、违规违纪问题。

(三)总结收尾阶段(202011月至20216月底)

力争2020年底前完成剩余的30%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淘汰任务。2021年6月底前完成淘汰收尾工作。并对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淘汰工作开展全面总结。

保障措施:

(一)提高政治站位,认识重大意义

各乡镇、有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深刻领会推进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淘汰工作的重要意义。

(二)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

各乡镇、有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工作谋划,压实工作责任。交通运输部门会同生态环境、财政、发改、公安等部门要结合实际,成立工作专班,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加快推进淘汰工作。

(三)加大投入力度,强化政策保障

各部门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合理的激励政策,对提前淘汰车辆予以奖补。县财政要足额安排补助资金支持淘汰工作。

(四)加强督导检查,强化宣传引导

各乡镇、有关部门要加强统筹调度,明确重点工作任务、阶段性目标和时间节点,推进柴油货车淘汰工作任务落实。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舆论引导作用,加大宣传力度,采取多种形式,利用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等,开展宣传普及活动,加强法律法规政策宣传解读,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引导社会各界理解支持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动员全民参与和监督,共同推动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淘汰。

(五)积极稳妥推进,确保行业稳定

    充分考虑道路货运行业经营特点,合理把握工作节奏和力度,既要确保完成淘汰任务目标,也要确保车主合法权益和生活保障不因淘汰工作而损害。关心淘汰车辆车主后续的生产经营意愿,对有意愿更新车辆继续运营的,在财政补助申领、车辆购置更新、注册登记手续办理等环节,给予必要的帮助支持。加强研判稳定风险,注重信息和舆情收集,科学制定应急预案,切实强化部门联动和上下联动,妥善处理应对可能出现的行业稳定问题,积极稳妥推进。

隆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隆化县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淘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