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无偿献血活动的通知
2021-01-0415时49分 浏览次数:

隆政办字〔2020〕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安州街道办事处,县直各部门:

    无偿献血是一项利人利己的社会公益活动,是展示爱心新风采、传播社会正能量的大爱之举。为有效缓解冬春季临床用血紧张局面,确保春节期间临床救治用血需求,保障血液供应,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一次无偿献血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集中献血地点、时间

    时间:2021年1月7日(星期四)

    地点:县卫生健康局七楼会议室

    二、参加人员

    各乡镇、安州街道,县直各部门干部、职工,各企事业单位自愿无偿献血的党员、干部、职工、群众。

    三、工作要求

    (一)宣传发动。无偿献血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需要全社会的关心支持和共同参与。新闻媒体要围绕主题,突出重点,做好公益性宣传。各单位要结合实际情况,精心组织,使广大干部职工进一步了解无偿献血的目的、意义和相关知识,倡导全社会积极参与献血,奉献爱心,营造良好氛围。

    (二)加强部署。各单位要明确一名具体负责无偿献血工作的联络人员,对献血活动进行统一安排,确保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献血。务必于2021年1月6日前,将参加本次无偿献血的人员名单上报县献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并按要求组织人员参加献血。目标人群要达到本单位职工总数20%以上。

    (三)积极参与。各单位要充分发挥领导、党员示范带动作用,主动参与,积极引导广大职工踊跃参加无偿献血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相关规定及市献血办通知精神,各单位可以对参加无偿献血的干部职工本人给予一定的补贴、物质奖励或1-2天的休假,但不得进行高额补偿。

    联系人:于  锐、杨丽萍     联系电话:7067011

    电子邮箱:lhwsj-yzg@126.com


隆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月4日


隆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无偿献血活动的通知的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