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修改《隆化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的必要性
《隆化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于2014年1月8日发布。鉴于以下几个方面的考虑,有必要修改《隆化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
一是有必要规范履行项目决策职责的制度、完善政府投资计划管理制度、完善政府投资项目审批和管理制度落实责任追究制度。
二是《政府投资条例》的实施,招投标、政府采购等相关政策的调整,从政策上来说,应当适时修改《隆化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
二、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
一是近年来,我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不规范。项目前期工作不扎实,可行性研究和设计方案不准确,项目实施过程中问题较多,致使项目验收、结算难。
二是项目变更随意性较大,造成很多项目严重超概,形成隐形政府债务。
三、征求意见
先后5次征求县发改局、审计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建局、行政审批局、财政局等相关部门意见,依据各部门修改意见进行修改。
四、拟规定的主要制度和拟采取的主要措施
参考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平泉市政府投资管理办法》起草我县本办法的修改稿,县政府召开县长办公会研究,经县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再修改后形成《隆化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最终版。
五、责任究不落实
为此,我们起草了《隆化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修改稿。这个修改稿体现了政策的接性、程序的规范性、管理的操作性、责任的明确性等几个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