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化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王东利等同志辞去隆化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的决定
2021-06-2109时28分 浏览次数:

隆化县人大常委会

关于接受王东利等同志辞去隆化县人民政府

副县长职务的决定

(2021年6月17日隆化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隆化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根据《地方组织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决定接受王东利、苗立国、王慧辞去隆化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决定接受聂忆黄、刘士杰辞去隆化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挂职)职务,须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2021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