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的答复
2022-10-2010时24分 浏览次数:


 

尊敬的陈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提前谋划清洁煤推广工作”的建议收悉,首先感谢您对我县洁净煤推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对您的建议,我们高度重视,逐级请示上级部门,现答复如下:

1、洁净煤推广工作是大气防治污染治理的总体要求,是省、市下达我县的一项政治任务。自2019年洁净煤正式推广以来,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下发文件、召开会议明确因地制宜的全面推广洁净煤,严禁散煤运输和销售,持续从源头控制和加强散煤管理工作我县年初多次召开会议对洁净煤工作进行安排布署,后期根据省、市出台的实施方案研究制定我县实施方案,严格按省、市文件精神贯彻落实洁净煤推广工作。另外,我县自推广洁净煤以来,加强了洁净煤宣传力度,持续通过电视台、电台、互联网、新媒体、张贴明白纸、微信小视频等多种方式,大力宣传推广使用洁净煤的重要意义及相关政策,洁净煤的推广得到了广大居民户的认可,营造了主动推广使用洁净煤的良好氛围。

2、2022年,为贯彻落实省、市关于2022年洁净煤取暖工作安排部署,根据我县实际,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制定并印发了《隆化县2022年采暖季洁净煤取暖工作实施方案》,并成立由县委书记和县长任双组长,常务副县长任常务副组长,其他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各相关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的2022年洁净煤取暖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发改局局长担任。继续实施督导机制,由县大督查办公室督导各乡镇(街道)全面完成任务。各乡镇(街道)要成立由党政主要领导任双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工作专班,完善工作机制,加强日常监管,确保按期完成任务。主要情况如下:

(1)明确补贴标准。今年,继续以洁净煤(含洁净型煤、兰炭、优质无烟煤)为主要取暖方式,在全县推广洁净煤35477户,实现县域洁净煤兜底全覆盖。2022年度补贴范围:洁净煤取暖补贴范围为全县使用洁净型煤取暖的居民。补贴标准:洁净型煤补贴标准为700元/吨,其余为居民户自筹,每户最高补贴2吨。

(2)明确部门职责。由发改局牵头抓总,制定政策,统筹协调,组织推进。负责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和分解下达目标任务,组织落实煤源,完善配送体系,组织中标企业实施有序保供,确保配送到位。农业农村局负责组织实施洁净煤推广使用工作,负责精准确村确户,组织、指导、督导各乡镇(街道)建立确村确户洁净煤需求台帐。组织居民登记交款,及时与保供部门对接,提供登记交款清单,配合做好配送到户工作,并跟踪掌握推广使用进度。负责洁净煤安全取暖工作,确保不出现取暖安全事故。牵头处置洁净煤一氧化碳中毒事故,做好救治、报告、善后、维稳等工作。市场监管局负责加强散煤流通、销售管控和洁净煤质量监管。生态环境分局负责查处散煤复燃和燃用、混燃散煤,设立散煤复燃排查台账,突出问题要及时报告县政府。跟踪分析大气质量改善成效;财政局负责落实补贴资金政策。公安局、交通局、交警大队配合市场监管部门联合执法,加强散煤流通管控和洁净煤运输保障。卫生健康局、民政局负责一氧化碳中毒事件的救治、处置和善后处理等工作。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各乡镇(街道)政府要切实履行洁净煤取暖工作主体责任,负责本辖区洁净型煤配送网点建设及推广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要充分发挥乡镇(街道)、村干部和网格员作用,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落实工作责任,成立保供推广工作专班,并明确专人负责。要切实做好确村确户、洁净型煤及生物质燃料配送的资金收取、安全使用、宣传引导等工作,确保按要求供应到位。要组织网格员对报警器安装情况进行拉网式排查,确保报警器全覆盖和正常使用。型煤中标企业:负责保障供给,建立配送网点,组建配送队伍,做好洁净型煤配送工作。要提高产品质量,建立健全洁净型煤质量保证制度,规范进销货台帐、质量报验报告等档案,完善内控制度,按时报告经营情况等相关信息,确保质量安全。

(3)加强宣传引导。通过电视台、电台、互联网、新媒体、张贴明白纸、入户讲解、经验介绍等多种方式,大力宣传推广使用洁净煤的重要意义及相关政策,使洁净煤利用得到更为广泛的认知认可,努力营造主动推广使用洁净煤的良好氛围。

    3、根据职责分工,生物质炉具的推广目前在农业农村局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