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3690041/2022-03048 | 主题分类: 组织机构 | 发布机构: 韩家店乡 |
文件编号: | 有 效 性: 有效 |
一、乡党委、人大、政府主要职责是:
(一)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及本乡党员代表大会(党员大会)的决议。贯彻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及上级政府的决定、命令,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
(二)讨论和决定本乡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以及乡村振兴中的重大问题。
(三)组织召开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充分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监督权和任免权,做好人大代表工作,联系选民、反映群众意见和要求。
(四)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健康、体育事业和财政、统计、民政、司法行政等行政工作。落实本行政区域内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国土空间规划。
(五)乡党委领导乡政权机关、群团组织和其他各类组织,加强指导和规范,支持和保证这些机关和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各自章程履行职责。坚持党管武装的根本原则和制度,协调各方力量,对乡人民武装工作实行统一领导。
(六)加强乡党委自身建设和村党组织建设,以及其他隶属乡党委的党组织建设,抓好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七)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对干部的教育、培训、选拔、考核和监督工作。协助管理上级有关部门驻乡单位的干部。做好人才服务工作。
(八)领导本乡的基层治理,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做好应急管理、生态环保、乡村振兴、民生保障、脱贫致富、民族宗教、防范邪教等工作。承担民兵预备役、征兵、退役军人服务、拥军优属等工作。
(九)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力和其他权力。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各少数民族的合法权利和利益,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十)承办上级党委、人大、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韩家店乡人民政府下设机构:
(一)党政综合办公室(财政所):负责党政机关日常事务管理工作,负责文件报刊收发、运转、归档、印章、机要、保密、档案管理;机关干部考勤、下乡登记,公务用车管理,承办会议,后勤接待;村务公开、传染病防治、未成年人保护、爱国卫生运动、统计等工作。负责来访信访、政府服务热线交办事项的受理、转办、反馈工作;落实领导交办工作。负责财政预算管理、非税收入管理、财务核算、债权债务、国有资产、政府采购、大额资金招投标工作;职工工资发放、工会会费、医社保、住房公积金办理;审核监管公务资金结报使用,兑付惠农和项目资金,对接财政、审计,落实领导交办工作。
(二)党建工作办公室(人大主席团办公室):负责基层党的政治建设、组织建设、思想建设、宣传工作、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统战工作、民族宗教事务、组织人事等工作,统筹推进村级党建,领导辖区内人大工作,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工作。按权限负责村民委员会的设立、撤销、范围调整等工作;负责指导居民委员会的换届选举工作;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建立健全各项自治制度,并予以备案。负责做好人大主席团服务、人代会筹备、文件印制、归档管理等工作。
(三)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应急管理工作,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加强基层综合应急队伍和应急保障能力建设;负责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乡村道路交通安全、食品药品安全的监督检查,协助上级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负责辖区自然灾害风险排查、消防宣传、隐患整改、防灾减灾、灾后救助和救助款物管理;协助做好辖区护林和森林草原防火、防汛抗洪、抗旱、自然灾害风险排查、应急演练、预防处置、预防扑救等工作。
(四)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公室:负责辖区内自然资源保护和监管工作,森林草原资源管护、基本农田保护、土地调查、乡村规划建设管理;负责乡道村道建设管理、交通安全监管;负责辖区内市容、村容、环境卫生、农村生活污水管理;履行土壤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大气污染防治、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负责禁烧、私挖盗采、影响环境案件的查处、依法处置等工作。
(五)综合行政执法队(综合指挥和信息化网络中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授权、委托,承担城乡建设、生态环境、文化市场、农业农村、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民族宗教等领域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基层治理综合指挥、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协助做好政府服务热线落实、反馈工作;负责基层网格化管理、互联网舆情化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法治宣传教育、信访工作、矛盾纠纷调解、防范邪教工作;会同司法部门开展社区矫正、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负责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协助有关部门查处传销行为。
(六)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综合文化服务站):负责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的受理、办理工作,提供政策和业务咨询,指导村便民服务点建设;负责指导辖内业主大会成立和业主委员会的选举工作。承担民间纠纷调解、农村土地纠纷、企业劳动争议、就业政策宣传、就业援助、社会救助、残疾人保障、精神障碍患者康复、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文化、科技、教育体育、卫生等项工作。
(七)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农业、畜牧、林草、水务、农机等技术推广和服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负责指导农业生产、技术培训和信息咨询服务;负责全民义务植树、古树名木保护等工作;负责动植物病虫害及灾情预报、防治、处置;负责辖区护林和森林草原防火、防汛抗洪、抗旱、自然灾害风险排查、组织开展应急演练、预防处置;负责指导新农村建设、乡村振兴、农村经济发展、农村体制改革、农村土地承包、扶贫开发、水土保持、农村环境卫生、农村饮水安全等工作;负责村委成员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减轻农民负担等工作。
(八)退役军人服务站:负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扶持、拥军优属、优抚帮扶、走访慰问、信访接待、权益保障等工作;做好征兵、民兵、预备役、国防教育、国民经济动员、人民防空、国防交通、国防设施保护等相关工作。
办公地址:隆化县韩家店乡韩家店村800号
办公时间:国家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6-9月下午2:30-5:30)
联系电话:0314-7420061
负责人:高利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