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办法》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近年来由于乡镇经济发展较快,现状的河道情况已不能满足社会经济的发展需要。通过对河道的整治,提高河段的防洪标准,改善了河流的生态环境,必然会带动两岸的招商引资,促进各种特色产业的发展。因此,拟对县域内河道进行整治,可有效解除该河对沿岸乡村和重要设施的洪灾威胁,保护两岸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改善两岸的自然环境,对周边地区的社会经济发展、农业生产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提高其综合保障能力是非常必要的。
为提高河道行洪能力,促进河道生态修复,改善河道生态环境,维护河流健康,紧紧围绕“建设造福人民的幸福河”目标,补齐防洪工程短板,全面提升河道防洪达标率,年度新增200km以上河道治理防洪达标率达到4%及以上,有力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因此河道整治意义重大。
在河道整治过程中,涉及征占地及拆迁补偿问题,《隆化县河道整治征地拆迁办法》的实施可有效的控制补偿的程序及标准。为此《办法》的出台是可行的。
二、需要解决的问题
为保障我县河道两岸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提升防洪达标率,需对河道整治范围内存在的耕地、林地、树木、构筑物、建筑物以及种植物等进行征地拆迁补偿工作。
三、拟规定的主要制度和采取的措施
主要规范统一了县域内河道整治征地拆迁实施的原则、补偿办法、补偿标准、程序及相关规定。
四、起草情况
为全面规范隆化县河道整治征地拆迁工作,确保隆化县河道整治项目顺利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河道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河北省土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国土资源部《关于完善征地补偿安置指导意见》、《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订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政发(2015]2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隆化县河道整治征地拆迁办法。
五、公开意见情况及采纳意见情况
为切实解决我县河道整治征占地问题,经讨论研究形成征求意见稿后下发至全县各乡镇、安州街道及县直有关部门征求意见,同时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隆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共下发征求《隆化县河道整治征地拆迁办法》修改意见函33份,截至6月1日17时意见建议全部反馈,其中21个乡镇、安州街道及县直7个部门均无意见,3乡镇及供电分公司提出意见建议。经过讨论研究,就对荒地镇人民政府提出的意见予以采纳,其余各部门反馈意见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不予采纳。拟对河道整治征地拆迁办法内容进行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