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关于实行节地生态安葬奖补政策的通知
2023-12-2613时59分 浏览次数:

  出台背景: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决策部署,深化殡葬改革,推行绿色殡葬,服务生态文明、精神文明建设和乡村振兴。

  出台目的: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将移风易俗与生态文明建设有机结合,加大节地生态安葬公共服务产品供给力度,提供优质、人文、绿色安葬服务,加强政策激励,引导树立现代文明殡葬新理念,推动形成文明健康、节地生态安葬新风尚。

  节地生态安葬:指遗体火化后,将骨灰选择撒江或海(由市民政部门统一组织, 将骨灰经环保处理后统一撒入指定海域),或在经营性公墓内实行骨灰散撒、深埋等不保留骨灰的生态葬式,以及树葬、花坛葬、草坪葬、壁葬等不竖碑、不留坟头、不占地或少占地的方式处理骨灰的安葬方式。

  奖补对象:

  (一)隆化县户籍城乡居民

  (二)隆化县范围内在校非隆化县籍的学生及驻隆部队现役军人。

  (三)持隆化县有效居住证的外来人员。

  奖补标准:隆化公墓(经营性公墓)按节地生态安葬陵园建设成本核算标准,奖补对象死亡后,其家属在隆化公墓中采取节地生态安葬方式处理逝者骨灰的。采用树葬、草坪葬、花坛葬等方式处理的,每例给予2000元补贴;采用壁葬处理的,每例给予3000元补贴。

  申请免费项目所需材料及程序:符合享受节地生态安葬奖补政策的人员死亡后,其亲属或其他办理丧事的人员应到所在村、社区(居委会)、乡镇、街道提出申请,提交有关材料,并填写《隆化县节地生态安葬奖补申请表》。经村、社区(居委会)、乡镇、街道审批后,经办人凭亡者的死亡证明(或火化证明)和申请表,到隆化公墓办理骨灰节地生态安葬事宜,相关费用(即奖补资金)由隆化公墓直接免除。所免除的费用,

由县财政负担并及时拨付。


隆化县人民政府关于实行节地生态安葬奖补政策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