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丹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我县电动自行车管理现状
2021 年,河北省出台了《河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2021 年 11 月 23 日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为本省行政区域内电动自行车的生产、销售、使用、维修、登记、通行、租赁经营、停放、充电及其相关管理活动提供了指引。也为我县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引导文明出行,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护公民人身和财产安全提供了法律依据。在此有利条件下,我县积极开展电动自行车管理。
(一)严把市场管理关。目前我县未批准共享电动自行车商家进驻,管理细则已经责成城管部门研究。同时针对流通领域电动自行车经营者不履行法律义务、无照经营、销售不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电动自行车等突出问题,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定期进行抽查检验,严防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
(二)深化安全管理。近年来,一是交警部门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以强化“文明交通”宣传教育为主线,持续开展电动自行车驾驶员佩戴头盔、电动自行车上牌宣传工作。目前我县电动自行车上牌 44494 辆,上牌量位居全市第一。二是通过微信公众号、微博、报纸等媒体报道交通违法整治行动进展,让法制交通更加深入人心,营造氛围引导群众文明、理性、绿色出行,提升全社会文明交通意识。三是广泛开展针对性消防安全提示宣传,各小区印发了《电动车使用消防安全提示》,同时,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加强电动车停放充电引发火灾防范常识宣传和典型火灾案例警示教育,引导群众增强消防安全意识,引导居民不在个人住房内停放电动车或为电动车充电。四是对电动自行车采取了轻微违法教育为主、突出违法现场查纠的方式,持续开展电动自行车道路交通违法专项整治行动。依法严查严管电动自行车闯红灯、逆向行驶、无牌无证、违法载人、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驾驶改装拼装车辆上路等各项交通违法行为,强化电动车通行管理和安全管控,有效净化了道路交通秩序。
二、下一步工作措施
当前,电动自行车已成为除公共交通、家庭汽车和自行车之外的重要交通工具,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不仅是形势所需,也是积极回应群众新期待新要求,提高社会治理能力水平的一项紧迫工作。我县将强化社会治理、综合治理,形成科学规范电动自行车管理的攻坚合力。
(一)强化综合治理。我们将从完善立法、市场准入、销售监管、注册登记、日常管理等方面入手,再次厘清各职能部门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全省同步、合力攻坚,照单履职、照单追责,共同建立“政府牵头、部门联动、全民参与、共享共治”的电动自行车管理机制。
(二)强化路面治理。继续全面开展电动自行车道路交通违法集中整治行动。在原有基础上进一步突出工作重点,按照先急后缓的工作原则,重点围绕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违法易发多发路段安排部署警力,进行严防死守,狠抓狠治电动自行车闯红灯、逆向行驶、违法载人、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等易引发人员伤亡交通事故的违法行为。同时,加强交通安全宣传和消防安全警示教育,完善电动自行车停放和充电设施,预防电动自行车引发的交通事故和火灾事故。
(三)全力配合实施消防安全治理。我们将以此为契机,建立健全电动自行车管理工作协调机制,加强部门协作,全面排查整治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维修改装和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大力规范维修改装行为,强化日常消防管理,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力争通过综合治理,实现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明显提升,电动自行车使用管理明显规范,电动自行车亡人火灾事故明显减少的工作目标。
(四)加强针对性宣传。持续开展交通安全宣传“五进”和消防宣传“七进”教育活动,将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问题纳入消防部门日常工作范畴,督促指导街道(社区)、物业服务企业、居民小区管理等部门加强对电动自行车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严格对管理区域内电动车停放、充电消防安全措施的落实。对检查发现在建筑内的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处等公共区域违规停放、充电的,组织清理。
(五)完善配套设施。进一步加大对未经批准占用城市道路两侧、公共场地用于销售和停放电动自行车的管理力度。同时,指导督促在有条件的路段划设电动自行车(非机动车)停放点位,尽量满足广大市民的停放需求。
我们将进一步提升社会治理能力和水平,更加积极主动回应代表、委员的呼声和意见,把握好电动自行车存在发展的规律特点,通过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教育、引导、协调等手段,妥善解决好电动自行车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努力营造更加和谐、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交通出行的新需求新期待。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县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支持和关心!
隆化县人民政府
2023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