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3690083/2024-02832 |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 发布机构: 公安局 |
文件编号: | 有 效 性: 有效 |
2024年,在县委、县政府和市公安局的正确指导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战略部署,高举法治大旗、弘扬法治精神,推动将侦查办案、行政执法、纠纷调解、信访化解、窗口服务、综合管理、警务保障等全部公安工作纳入“大法治”范畴,不断提升公安工作法治化水平和执法公信力。
一、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聚焦提升民辅警政治素质。一是坚持政治建警。认真组织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总体国家安全观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公安工作的重要论述,全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过硬队伍。今年组织开展“第一议题”学习17次、组织集中学习9次、研讨9次,轮训支部书记20余人次,教育培训民辅警700余人次。二是坚持从优待警。组织开展“向人民报告”、“绩效考核”等活动,广大民辅警的职业认同感、荣誉感和自豪感不断增强,队伍建设有了新气象,新风貌。今年全局民辅警被省厅授予二等功1人,三等功2人,被市局嘉奖1人,被县局嘉奖4人。三是坚持从严治警。紧盯中央八项规定、公安部“六项规定”,组织开展“人民公安为人民”教育整顿专项活动,对队伍中存在的违法违纪问题坚持“零容忍”。
(二)聚焦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一是全警上下树立“案件无大小,件件连民心”的服务理念,规范执法行为标准、完善执法办案制度,制定《执法制约监督机制》对民警接处警程序、案件审批、行政复议等作出具体要求。同时完善以督察、法制民警、专(兼)职法制员为主体的执法管理监督体系,加强对全部执法流程、执法环节和执法结果的即时监督管理。坚持案件质量评查和“三清一调”常态化运行机制,继续实行“月评季考”“一案一评”和每案必评机制,对受案、立案、通知等程序进行有效监督,针对警情、案件中存在的问题通过执法办案系统、执法智加系统和智慧案管系统及时推送到执法办案单位和执法办案人,并监督整改。截至目前,县局网页发布“阳光警务执法公开通报”37期,通报相关问题160余条,发布“案管巡查通报”127期,通报各类执法问题900余条,同时通过县局企业微信群通报执法智加系统相关执法问题800余条,全部要求各执法办案单位整改到位。三是建立单位执法档案和民警个人执法档案,落实奖惩制度,有效激发了民警工作积极性,切实提升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水平,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办理、每一件事情处理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三)聚焦推进智慧公安建设。锚定建设更高水平平安隆化、法治隆化“两大实践场景”,以“情指行”一体化运行机制为牵引,在全县九个派出所建成综合指挥室,在特巡警大队首次尝试步巡+车巡+无人机巡的立体式巡防模式,形成了“网格化布警、一体化巡处、扁平化指挥、规范化处警”动态巡防新机制,构建了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无盲区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综合运用“传统+科技”等手段,对“人、地、事、物、网”基础治安要素和“人、车、道、事、组织”基础要素实现了高效管控。今年以来,全县未发生涉恐涉邪教重大敏感事件、未发生进京赴省非访事件、未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未发生重大刑事案件、未发生重大公共安全事故,有效警情从2023年的4379起降至2024年的1520起,同比下降65.29%,其中治安警情同比下降65.39%,刑事警情同比下降18.60%,交通警情同比下降71.48%。我局精心打造的“城市快警、立体防控”新型警务机制被承德市公安局认定为2024年亮点工作,副市长康海潮一行亲临我县调研指导。
(四)聚焦维护安全稳定。紧紧围绕影响社会稳定、群众反映突出的违法犯罪活动重拳频出,以打促安,圆满完成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暑期安保、中非合作论坛等系列重大安保任务,平稳度过了“七一”、“八一”、中秋、“十一”等节日和“7.5”等敏感期;相继组织开展了“靖安-2024”专项行动和夏季治安打击整治专项行动。截至目前,我局共立刑事案件744起,破获488起,刑事拘留510人,逮捕134人,起诉473人,抓获逃犯84人,破获电信诈骗刑事案件96起,打掉电信诈骗团伙6个,为受害人挽回损失110余万元。办理治安案件1280起、处罚1501人。其中侦办涉枪刑事案件7起,行政案件1起,扣押枪支11支,收缴47支,子弹1000余发;破获“黄赌”案件232起,其中刑事案件23起,刑拘56人。侦办交通刑事案件64起,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52010起,道路交通事故数和亡人数双下降,未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成功查找走失人员74人,救助自杀倾向人员13人。
(五)聚焦优化营商环境。一是深入推进“一网通办”“一窗通办”“一事联办”“跨省通办”。今年以来,县局“一窗通办”服务中心共受理办结交警业务48人次,跨省通办业务142人次。群众通过24小时自助服务区办理交管业务456人次,自助办理身份证57人次;与82家企业建立“警企共建”服务制,协调解决企业“急难愁盼”事项130余件;对于补换领、审验驾驶证等18类车驾管简单业务持身份证“一证办”、普通车驾管业务“一窗通办”,实现办理车驾管业务只进一扇门、只到一个窗口,开辟了“交管12123”互联网业务自助办理区,提供网上补证换证、预约选号、事故处理等交管服务,拓展网上服务覆盖面,实现交管服务“零距离”;严格落实执行“证照分离”政策,整合审批要件,实行“一次告知、一表申请、一窗通办、一同考核、一并审批、一证经营”,减少了群众跑腿次数,不断提升群众获得感。二是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百万警进千万家”等活动,健全“警企服务”机制,服务扩容提质,建立“警企共建”、“一企一警”联系制度,深入开展企业“大走访”。平等对待各类市场主体,开展“六帮六助”,广泛开展反电诈宣传,积极排查整治企业、重点工程周边突出治安问题。依托“一村(社区)一警”,推动警力下沉就近企业,及时发现和掌握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工程项目建设、征地补偿、拆迁还建、环境污染、劳资纠纷等社会矛盾纠纷,切实把问题解决在萌芽阶段,解决在基层一线。同时信访部门落实问题收集、交办、督办、反馈工作闭环,提升企业诉求办理质效,全力维护企业和项目建设正常生产经营秩序。三是强化企业周边日常巡防与安全防护工作,督促指导企业完善安全保卫制度和应急处置预案,强化人防、物防、技防设施建设。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按照“企业反映什么犯罪突出就重点打击什么犯罪”的原则,严厉打击干扰和破坏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侵害企业合法权益和涉企人身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全面摸排涉及工程项目建设、征地补偿、拆迁还建、环境污染、劳资纠纷等社会矛盾纠纷,积极联动多方力量开展化解工作,为企业提供安全保卫、矛盾化解、法治宣传、法律咨询等内容的“套餐”式服务,推动形成护商除乱综合治理、齐抓共管的局面。同时,为促进消费,县局交警大队因情施策,对城区餐饮业相对集中的路段,划定部分限时停车位,方便市场主体、群众消费需求。县局开展民爆、枪支、保安等“双随机、一公开”检查18余次,开展“互联网+监管”监管行为20次。我局共派出警力2000余人次,参与拆建、七家温泉旅游开发工作安全保卫14场次。
二、司法机关执法司法实践中的难点堵点
(一)认识把握有分歧。对网约车、网约房、网络直播等新领域新业态出现的问题,大多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部门间责任边界不清,公检法在案件定性、法律适用等方面常常难以达成一致,导致一些行业乱象得不到及时有效治理。检察院提前介入引导侦查等制度机制不够完善,有时因部分检察官对案件侦查、取证等环节工作客观认识不同,使得一些证据被作为非法证据排除,导致案件诉不出去。此外,随着机动车、驾驶人、通车里程持续增长,交管部门执法压力与日俱增,比如辅警贴罚单系告知行为还是执法行为,地方、部门之间的认识不尽相同。
(二)执法实践有差异。类案审查方面,受地域、专业素养、生活阅历、办案经验等主客观因素影响,不同执法人员对同一案件会有不同认识,作出的审查起诉和批准逮捕决定也有所不同。案件管辖方面,现行法律对跨地区违法犯罪案件管辖的规定比较宽泛,公检法在管辖问题上存在不少争议,特别是在毒品、经济犯罪、电信网络诈骗等案件办理中较为常见,导致案件反复移交,影响办案效果。
(三)涉案财物管理有难点。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对扣押的犯罪嫌疑人的财物及其孳息中,作为证据使用的实物应当随案移交。但扣押的涉案财物随案移交难度较大,很多案件移交后,涉案财物仍在公安机关。此外,《公安机关涉案财物管理若干规定》明确了涉案财物先行处置问题,但实践中基本都是按照法院判决进行处置,有时导致涉案财物贬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刑事诉讼法的解释,也对涉案财物先行处置作出了规定,但在执行中先行处置工作还不够到位。
(四)病残人员收监有阻力。病残违法犯罪人员收押收戒收监难,已成为影响打击惩治效果的一大问题。比如,看守所、戒毒所、监狱对血压超过160 mmHg的违法犯罪人员一律拒收,导致部分不法分子抓了放、放了抓,从而逃脱法律惩戒。特别是一些吸贩毒人员拿患病当“挡箭牌”,有恃无恐作案,公然挑衅法治。
(五)执法权益保障有短板。受此前疫情等因素影响,社会包容性减弱、对抗性增强,一线民警经常遇到群众不理解、不配合甚至辱骂、袭击等情况,严重侵害民警合法权益,损害法律尊严和执法权威,但一些地方民警维权机制不健全,对存在执法瑕疵的案件维权态度不坚决,往往抱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态,对捏造事实、诬告陷害的行为不予追究。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强化政治建设,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全面领导。一是筑牢政治忠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准确把握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高度统一的内在关系,切实把党的绝对领导贯穿到执法制度制定、重大执法决策、敏感案事件处置、重大改革问题等各方面全过程,落实到决策、执行、监督等各环节。二是狠抓制度落实。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完善公安机关党委对法治公安建设的领导监督机制,切实把党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制度化。三是扛起政治责任。依法严厉打击各类颠覆渗透破坏活动,依法坚决惩治各类突出违法犯罪,切实肩负起捍卫政治安全、维护社会安定、保障人民安宁的重大职责使命,坚决做到关键时刻和重大考验面前站稳立场、冲锋在前、经受考验。
(二)强化制度保障,确保执法有规可依、有章可循。一是细化完善执法规定。针对容易产生执法问题的现场处置、纠纷类警情处置、群体性事件处置、武器警械使用等关键环节,进一步健全完善执法标准细则和实战指引,努力使各个执法岗位、执法环节都依法行政、依规办事。二是建立健全制度机制。紧紧围绕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推动完善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机制,推动健全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切实把各类矛盾纠纷和风险隐患化解在基层、解决在当地、消除在萌芽状态。三是破解新兴领域难题。健全完善“三长”联席、诉侦联席等工作机制,聚焦新领域新业态监管难题以及新型网络违法犯罪等领域执法难题,深挖现有法律框架下的执法司法资源,形成一致意见,制定管理规范,为执法实践提供法治保障。
(三)强化监督制约,坚决做到严以用权、规范用权。一是强化执法全流程监督。整合各类平台资源,健全执法全流程记录工作机制,推动案件信息化、智能化、可回溯监督管理。常态化开展执法质量考评,严格落实“五级审核把关”制度,加强源头把关、过程管控。二是加快设施装备更新。全面推进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提质增效,通过整合警种资源,打造集执法办案、监督管理、服务保障于一体的“办案超市”。加强信息化装备配备应用,完善执法问题自动预警、异常执法数据动态监测、执法质量智能考评等功能,实现对办案流程的同步自动监管。三是增强内外监督合力。推动执法监督管理委员会实体化运行,定期听取执法规范化建设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主动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落实重大疑难案件听取检察机关意见建议制度,完善内部监督力量衔接机制,将监督触角延伸到执法服务全过程。
(四)强化宗旨意识,努力实现群众信赖、人民满意。一是严格履行法定职权。不断完善执法权责清单制度,依法准确界定法律赋予的刑事、行政案件办理和行政管理等职责权限,明确执法权力边界,着力解决权责不一、责任不明等问题。二是深化“放管服”改革。在积极推广“最多跑一次”“马上办、网上办、异地办、一次办”“不见面审批”等经验基础上,进一步下放权限、精简流程、缩短时限,研究推出更多的办实事项目,努力为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三是全力护航企业发展。积极推行涉企案件柔性执法、涉企服务容缺受理等惠企举措,进一步规范涉企检查,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干扰。依法妥善化解因停工停产、延迟支付报酬等引发的涉企矛盾纠纷,着力营造安心放心、舒心暖心的生产经营环境。
(五)强化执法实践,锤炼队伍专业素养、过硬本领。一是厚植法治理念。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大课题研究思考、谋划落实,牢固树立法治理念,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打击犯罪、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服务群众。准确把握新形势下社会心态和群众情绪,注重理性执法、柔性执法,让执法更有温度。二是深化监督执纪。巩固深化教育整顿成果,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全面整治队伍中存在的执法顽瘴痼疾和案件暴露出的突出执法问题,严肃查处执法活动中的违纪违法问题,不断纯洁队伍肌体。三是提升法治素养。深化法律练兵,不断提升民警法律素养和执法能力,努力实现案件瑕疵减少、涉法信访减少、执法失误减少、群众投诉减少以及不发生危安事件、不发生冤假错案、不发生执法冲突、不发生舆论炒作的“四个减少、四个不发生”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