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隆化县房屋租赁补贴申请实施方案
2024-07-1814时46分 浏览次数:


    出台目的:为进一步扩大我县住房保障范围,更好地改善部分困难家庭和外来务工人员、新市民、青年人员等群体住房条件,解决其阶段性住房困难问题。

    保障对象:具有我县城镇户籍(非农业户口)且在本县实际居住1年以上的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城镇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及符合申请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新市民、青年人员等群体。

    具备以下住房租赁补贴条件的申请人,应以家庭为单位按程序进行申请:

    基本要求

    1.申请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并与共同申请人之间存在法定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

    2.申请人已婚的,其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必须作为共同申请人,夫妻双方不在同一户籍的,只能由一方作为申请人提出申请,户口不在本县的,另一方户籍所在地住房保障机构负责协助调查相关情况,并提供证明;

    3.申请人为离异的,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共同拥有房产的,或已享受住房保障的家庭,因离异重新申报住房租赁补贴的需满三年以上;离异家庭的未成年子女只能作为法定抚养方的家庭成员参与申请。

    具体条件

    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1.无自有产权房或自有产权房人均建筑面积不足15平方米且总建筑面积不足50平方米;

    2.家庭中一方为农业户口的,需出具户口所在地住房状况证明;

    3.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近三年内无房产交易记录,患重大疾病变卖房产的除外;

    4.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在我县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倍以下;

    5.申请家庭资产总额在10万元以下。

    外来务工人员和新市民、青年人住房困难家庭

    1.外来务工人员指非本县户籍人口;

    2.在申请之日前已与当地用人单位签订2年以上(含2年)劳动(聘用)合同,且连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2年以上,缴费状态为“在缴存”;

    3.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在本县上一年度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倍以下;

    4.家庭资产总额在10万元以下;

    5.在隆化县无任何形式的住宅建设用地和自有住房,且未享受任何形式的住房保障,在市场租房居住1年以上。

    办理流程

    (一)申请。申请人应当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以家庭为单位向户籍所在地或者居住1年以上居住地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工作单位提交书面申请及有关证明材料。申请人应当如实申报家庭住房、人口、收入、财产状况及其他有关信息,不得故意隐瞒、虚报或者伪造有关信息,或者采取贿赂等不正当手段骗取城镇住房保障。

    (二)初审。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及工作单位,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对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进行初审,并提出初审意见。初审时应当对申请人提交的书面申请及有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进行调查核实。经初审认为符合条件的,应当将申请人申报的基本情况和初审意见在申请人家庭所在社区、所有成年家庭成员所在单位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日。公示期间,如有举报申请人所申报情况不实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及工作单位应当对举报人举报的情况进行查证。公示期满,对公示无异议或者经查证异议不成立的,将初审意见连同申请人的申请材料汇总一并报县住建局,并指导初审合格的申请人在“冀时办APP”——住建——公租房模块按提示要求填报信息,上传所需材料进行线上申请。对初审不符合条件的,所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及工作单位需及时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

    (三)复审。县住建局自收到有关材料之日起,通过提取外网申请人员数据,依托公租房信息管理系统和省级联审联查平台线上核查申请家庭相关材料信息。对系统审核通过的申请家庭,需按照不低于30%的比例进行线下抽查,通过联系有关部门、街道(社区)、工作单位或走访入户等方式,对申请人的家庭住房、人口、收入、车辆、存款、有价证券等有关情况进行复审,对抽查不合格的申请家庭,及时反馈初审部门,并告知原因。对审核合格的申请家庭,将复审意见连同申请人的申请材料一并报市住房保障部门。

    (四)取得资格。经市住建部门审核合格的申请家庭,县住建局要及时在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天,公示期满,对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取得住房租赁补贴保障资格。

    保障标准

    对纳入住房租赁补贴保障范围的申请家庭,做到应保尽保,按要求及时发放补贴资金。

    (一)补贴金额。住房租赁补贴以户为单位,按月计算,按季发放,补贴金额为家庭保障面积乘以补贴标准,超出住房保障面积部分,原则上由申请住房保障家庭自行承担。

    (二)保障面积。1-2人户家庭月保障面积30平方米;3人户家庭月保障面积45平方米;4人户及4人以上家庭月保障面积50平方米。

    (三)补贴标准。住房保障家庭月住房补贴标准执行,6元/平方米。

 

隆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隆化县房屋租赁补贴申请实施方案》的通知